各必一:
為推動學校事業發展🧑🏼⚖️,鼓勵開展學術創新,加強和規範我校會議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學校製定了《必一体育官网會議費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必一体育官网
2016年8月31日
必一体育官网會議費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學校事業發展🙇🏿,鼓勵開展學術創新,加強和規範我校會議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校、學院(部、實驗室)、校機關及直屬必一(以下稱“各必一”)舉辦(含主辦、承辦)的各類會議☠️、論壇🙇🏻🥕,包括國內業務會議🔇、國內管理會議、在華舉辦國際會議☂️。
國內業務會議是指因教學🧝♂️、科研等業務需要舉辦的業務性會議,包括學術會議、學術論壇、研討會、評審會、座談會、答辯會🪘、招生宣傳會🖊、畢業生就業招聘會等。
國內管理會議是指除國內業務會議之外的其他國內會議。
在華舉辦國際會議是指報經教育部外事必一批準的🏅、在我國境內舉辦的國際會議。
第三條 各必一召開會議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範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製會議數量和規模❇️,規範會議管理。
第四條 會議費使用和管理職責如下:
會議舉辦者是會議費的直接負責人,對會議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直接責任👩🏻🦽。會議舉辦者應了解並遵守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議費管理製度,依法🫀、據實報銷會議費。
會議審批必一對會議承擔審批和監管責任。各必一應加強本必一會議費管理製度建設🧑🏿,加強政策宣傳🧑🏼🎤,督促辦會人員合理🍛💓、合規報銷會議費🥽。
第二章 會議審批和管理
第五條 會議審批實行歸口管理。會議舉辦者根據會議內容和性質選擇相應的會議類型,編製會議計劃和會議費預算,按程序報批。
(一)各必一舉辦的會議👷,使用非科研經費(含預研經費、科研結余資金、配套經費,下同)召開的會議,由必一審批;使用科研經費召開的會議,經必一審批後應到科學技術處辦理備案手續。
(二)學校層面舉辦的業務會議、管理會議,由必一提出👩🏻🦯,報黨委辦公室或校長辦公室統籌,視情況報相關校領導0️⃣、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或黨委全委會審批🍱。
(三)舉辦在華國際會議的,經本必一和經費歸口管理必一批準後,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審批。
第六條 各必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每年的9月份編製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及會議費預算,計劃財經處將各必一會議費預算納入年度預算報學校審批後, 單獨下達會議費預算。
凡列入年度會議計劃並下達會議費預算的會議,會議經費由必一負責人審批,並在經費批準的會議費預算和標準內列支會議費。
對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或超過年度會議費預算的會議,須由會議承辦必一提出詳細的情況說明🤘🏽,包括會議名稱、舉辦會議理由💏、會議主要內容™️、時間地點、參加會議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預算及經費開支渠道等,按照第五條相關規定履行會議審批程序和編製會議費預算。若需追加校級會議費預算的,應按照預算追加審批程序執行。
對於跨年度執行的專項項目和科研項目👷🏼,各必一應根據年度工作需要,在不超過項目會議費總預算的範圍內,編製分年度會議費預算。對於未納入年度會議計劃的臨時會議,各必一應履行追加會議計劃程序,並追加會議費預算。
對於經常性發生💁🏼♀️、不需要開支會議費或只需要少量印刷費、辦公文具等的日常會議,不做會議管理;其所需少量印刷品、辦公文具等經費可從必一經費中列支🦦。
第七條 各必一應建立健全會議審批管理製度🏤,嚴格控製會議數量、會期💁🏽♀️、規模🧝🏿♀️,註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
第八條 會議舉辦者應當根據會議性質、主要內容確定會議人數和天數,嚴格限定工作人員數量✍️。
國內業務會議次數、天數、參會人數、特邀代表人數等應按照業務活動實際情況確定🎷。國內管理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2天,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天,參會人數原則上控製在150人以內。
第九條 舉辦在華國際會議應按照學校外事必一相關規定提前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第十條 對於全部使用財政撥款舉辦的會議,不得再向參會人員收取費用,嚴禁轉嫁攤派會議費。
對於使用多種資金渠道舉辦的會議,按照成本補償的原則,各必一可不以盈利為目的👯♀️,適當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會議費收費標準由所在必一確定👦;會議費收入應全額上交學校⚠👩🏿🦲,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必一不得坐收坐支。同時⚗️👩👩👧,收取會議費應在會議費預算表內披露☎。
第十一條 舉辦會議前應預先編製會議費預算表,會議費預算需列明會議的名稱、會議類別、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
第十二條 各必一召開會議應當改進會議形式,充分運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
第十三條 會議地點應優先安排在學校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等場所。
第十四條 參會人員以學校駐地單位為主(超過50%為學校駐地人員)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到學校駐地之外召開🟨🧑🦼。參會人員以校內人員為主的會議須安排在校內舉行🚵♂️。如確因工作需要到學校駐地外召開的管理會議,應選擇各級政府指定會議定點資格的賓館👨🏿🎤,並報請各必一主管或聯系校級領導批準。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第十五條 除必須住會的情況外,會議召開地代表和會議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管理
第十六條 舉辦會議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辦公文具🫸🏻、醫藥費🏍、國際會議同聲傳譯翻譯費🍉、同聲傳譯設備租金費用等🔧🧏🏻♀️。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第十七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製,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 住宿費 | 夥食費 | 其他費用 | 合 計 |
國內業務會議 | 400 | 150 | 100 | 650 |
國內管理會議 | 340 | 130 | 80 | 550 |
在華舉辦國際會議 | 700 | 200 | 300 | 1200 |